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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光緒時期的台灣首富                                                                     撰稿 陳其發        

林家家族第三代

n      林維讓:國華之長子, 字巽甫,名友遜

n      嘉慶23年(西元1818年)生,光緒四年(西元1878年)年歿, 享年61歲。

n      林維源: 國華之次子, 字時甫,名友逢,

n      道光18年(西元1838年)生, 光緒31年(西元1905年)歿,過繼予國芳。

林維讓:國華之長子, 字巽甫又名友遜

n      咸豐9年(西元1859年)賜舉人,授戶部湖廣司員外郎,以丁父憂不仕,服未除,叔國芳又逝,遂留台掌理家務,不復出。

n      同治元年(西元1862年),彰化戴潮春起事,新莊楊貢,桃園楊德源謀應之。楊德源曾為桃澗堡總理, 貪瀆被革職, 致濫劫富室, 維讓兄弟為之傷神, 江西人葉春(道光癸未進士)宦遊台灣,國芳曾待以客禮,至此遂授計維讓,即先示意桃園紳耆 ,稱許以復任總理,並請新莊縣丞先頒給官戳, 楊德源喜而不疑,宴會中葉春命壯士樸殺之,懸其頭於枋橋西門,餘黨皆散, 楊貢旋亦被捕伏誅。同治2年(西元1863年)冬,台灣兵備道丁日健至台,泊艋舺渡,將歸彰化,維讓捐二萬兩助餉,戴潮春事平,獎候選知府,復賞三品道銜。

n      光緒3年(西元1876年)巡府丁日昌邀維讓至郡,因病由維源代之,以海防重大,維源慨捐洋銀五十萬兩。

n      光緒4年(西元1878年)山西災,維讓母鄭夫人捐銀二十萬兩,賜「積善餘慶」匾。

 

林維源:國華之次子,一名友逢,字時甫,號同卿。

n      道光18年(西元1838年)生(許雪姬著45,林家家傳記為道光20年生)

n      光緒31年(西元1905年)歿,過繼予國華。

n      光緒2年(西元1876年)代兄維讓赴丁日昌之約,捐銀50萬兩,丁日昌上其事,奉旨褒許並授四品銜候選道。

n      光緒3年(西元1877年),山西、河南大旱,54萬兩,丁日昌上報,諭令大學士李鴻章,俟全數繳清後,從優破格契敘。光緒5625日李鴻章奏報捐款全部繳清,奉償三品卿銜。

n      光緒4年晉豫又災,生母鍾夫人復捐二萬兩,賜「尚義可風」匾。

n      光緒4年(西元1878年)再獻海防軍費60萬兩晉內閣中書,追贈三代一品封典,賜建「樂善好施」坊予新莊,另賜「聖旨」碑砌於牌坊之上。              

n      光緒5,築台北城之際,捐建小南門。

n      光緒11年(西元1885年)9,中法和議成,時維源避居廈門,經廈門舉人陳宗超之勸說,慨捐善後經費五十萬兩,旋授內閣侍讀,後遷太常寺卿。

n      全台實施勘丈、清賦、溢原額田,輒約四百萬畝, 國庫歲徵大增,劉銘傳上其勞績,奉上諭:「林維源於清丈升科事宜,首倡囊助,不避嫌怨,克竟全功,著授太僕寺少卿,賞二品頂戴」。

n      光緒15年以撫墾設防,堅忍不移,誠信昭著……,授太僕寺正卿,賜侍郎銜,劉銘傳請赴京簡用,執不從。

n      維源除正室外,納九妾。

林維得:字敦甫(另一說遜甫)

n      林維得:字敦甫(另一說遜甫),卒於光緒15,得年不詳,維得或誤維德,國芳之妻不喜嗣子維源,另收養帳房葉東谷之子維得。中法之役,以樂捐善後有功,賞郎中,賜加道銜。

 

五落大厝(新大厝)

n      同治初年,林維讓開始在三落大厝後面經營花園,此時族人已增甚多,有人滿之患,因此在同治四年(西元1865年)左右就在三落大厝後面收購民宅,接雲寺也因此於光緒四年移位,新大厝於光緒14年(西元1888年)完成。

n      新大厝方位座北朝南,與三落大厝背對背,坐向相反,這是兩代人各自有不同的考量因素使然。

n      新大厝外面設有門樓,門樓為三開間,中間為入口,兩邊為門房,進入後另有第二門,往右可進入白花廳,過第二門後即為前埕,有半月池,大埕兩側有獨立形態之租館,前三落為一封閉體,第一落有間門廳及耳房門聽,中央大門有抱鼓石,並繪有門神。第二落及第三落正身均為主人及其直系親房之居所,第二落之正廳為客廳,門上原懸有「光祿第」匾額,因新大厝拆除改建為大廈,現移掛於舊大厝之第一落內廳,第三落正廳為祖廳,護龍為同輩族人之居所,第四、第五落均為長輩居住,全落間數有八十餘,建坪1200多坪。

n      東側的白花廳另成格局,但卻為五落之附屬建築,共分為三落,一、二落之間有直廊相連,是宴客之處,第三落為內廳,係招待較尊貴之賓客使用,前面的院落中設有方亭,也兼為戲台,兩側為長廊可接往庭園的遊廊。

n      第一、二落之間兩側的天井有亭子當成「過水」,四、五落間有亭子,當成軒的用途。屋頂高度從一、二、三落而成而漸增高,四落最低,五落最高達二十尺,呈現傳統建築,高尊而低卑之倫理次序。

舊大厝的屋頂為燕尾式,而新大厝卻是馬背式,且不及舊大厝精工的原因,据林衡道分析:

n      1)新大厝之興建仍林家捐了新官,需要一新官邸,故實用價值較低,

n      2)當時族人大半住在台北六館街新宅子,不需要刻意修飾,

n      3)光緒元年台北建府,官府力量加強,北部民眾不再敢冒大不韙

林家致富之因素

n      1.林平侯致富之因歸於鄭谷之鼓勵及資助而從商,善營商之道,勤於開墾及純謹習勞,時運佳,如值遇林爽文事件而米價暴漲,此外世人傳說(許雪姬著41頁)。

n      2.林家祖先看見月華,仍跪向月華求富貴,果然發財。

n      3.林家祖先曾向天發誓:有搶本源,不告他狀,願由天公處置,因此林家傭人及佃農都不敢侵佔林家的財物林家祖先好賭,與來買茶的外國人的互博,暗設倒照鏡,偷看對方的牌。

n      4. 林家從事外國貿易時, 以腐爛之茶葉售之,那時該國正患瘟疫,病人一服茶葉立癒, 因禍得福,茶葉銷售一空。                                                  

n      5. 當時有一商船,滿載燕窩,將運往上海,途中遇風,漂流至滬尾港,平侯受託為該船販運貨物,得利甚豐。

n      6. 日人調查土地時,多人怕有土地就要繳納稅金,而指自己的土地是林本源所有的,甚至公開插上林家所有地之標誌,於是坐而致富。

林家對社會的貢獻義舉

.捐獻原由:

n      捐款得以結交官府。

n      捐款可得到相對之利益。

n      不樂之捐:派捐,迫於情勢不得不捐。

.林家的捐輸:

n      林家的捐獻數額,說法很多,据日文版「林本源庭園案內」稱:歷史的記錄有案者達300餘萬兩,列舉其捐獻項目及數額較大者如后。

(一)林平侯捐輸:

n      1.捐款

n      1)道光7年(西元1827年)築淡水廳城時與林萬生等提捐番銀三萬元,另捐銀2千元。

n      2)道光12年(西元1832年)張丙之亂,助餉二萬兩。奉旨賞三品頂戴。

n      3)道光2122年(西元1841~1842年)英人來犯,捐番銀五萬兩佐軍需,朝廷晉加道銜。

n      4)淡水修文廟,5000金又割腴田,收榖150石充做學租。

n      2.捐糧

n      1)道光6年(西元1826年)直隸飢荒,捐米數千石。

n      2)道光16年(西元1836年)京師飢荒為運米累千數。

n      3.其他

n      1)在龍溪故里,捐義莊良田數百甲,充做族人的祭典費及教養費,建永澤堂,其良田年租榖三千餘石,用於膽養族人。

n      2)捐省城的貢院、義倉、那城之月城、考棚及海東書院,另築淡水城,重修鳳山城等也曾捐助。

n      3)割學田六所充做學租:(甲)黃泥塘隘寮莊田一所,除屯糧不計外,收租榖180石。(乙)奶姑山八張犁莊田一所,實收租榖24石五斗八升七合。(丙)四方村莊田一所,實收租28石。(丁)另有不知名的田三所:收租21石、14石、35石等。

n      4)道光3年(西元1823年)開淡蘭三貂嶺路。

(二)林國華捐輸:

n      1.道光4年(西元1824年)運米赴津。

n      2.道光6年(西元1826年)為淡水廳城捐番銀15000,又勸捐25000番銀。

(三)林維讓 林維源捐輸:

n          同治元年(西元1862年)戴潮春之亂,丁日健度台討之,維讓助餉兩萬兩。

n          同治12年(西元1873年)設立大觀義學,捐土木構築費5000金。

n          光緒三年(西元1877年)福建巡撫丁日昌勸捐50萬洋銀(則合紋銀36萬兩)作為舉辦礦務,海防等經費。

n          光緒三年(西元1877年)山西,河南大旱,維源捐54萬兩。

n          光緒三年(西元1877年)維源母鍾氏捐河南、山西災捐二萬兩,清廷賜尚義可風匾。

n          光緒四年(西元1878年)維源捐海防軍費60萬兩,獎授內閣中書,樂善好施匾及聖旨石碑,建石坊於新莊。

n          光緒四年(西元1878年)維讓母鄭氏捐山西賑災20萬兩,朝廷賜積善餘慶匾。

n          光緒5年(西元1879年)建台北城 捐建小南門(林家的歷史18頁)

光緒9年(西元1883年)建台北城尚欠13萬元,維源捐6400元。

l          光緒10年(西元1884年)台灣道劉璈丁日昌例勸100萬兩,維源以海防軍費已捐50       萬兩,且已得朝廷允諾「永不再捐」再三勸導遂報效20萬兩。

l          光緒11年(西元1885年)捐50萬兩以中.法戰役善後

l          光緒21年(西元1895年)中日甲午之戰助餉八萬元。

l          民國73年(西元1894年)林明成(維讓系)捐大溪慈湖供建「蔣介石陵寢」(板橋林家415頁)。

林家對社會的其他貢獻

n      1.橋樑的修建:同治九年(西元1870年)捐    建長坑溪橋及南港仔橋,(均在石碇)

n      2.廟宇的修建

       文昌廟:在枋橋街同治二年(西元1862年)維源獨資修建。

       遷建接雲寺,咸豐六年(西元1856年)建於中和莊,毀於漳、泉械鬥,國芳遷建枋橋。

       慈惠宮的興修:創立於同治13年(西元1874年),毀於漳、泉械鬥,菩薩暫供奉於接雲寺,經林家籌畫修建,廟成,佛像再遷回。

n      3.興學:同治12年(西元1873年)設立大觀義學由泉州人莊正主事,並以妹嫁之以輔平彰泉械鬥。

n      4.慈善事業

n      1)設立育嬰局:同治5年(西元1866年)捐5000,設立育嬰局以養育擺接堡的窮民子弟,消除溺女的惡習

n      2)設養生堂收容孤兒。

n      3)設立復初堂以安頓由大陸來台的病人。

n      4)設源春堂藥店,提共原價的藥材,有時施藥而分文不取。

n      5)獎勵種牛痘。

n      6)設培元店舖賦予百貨公司的機能。

n      7)明治42年(19012月創設博愛醫院,後改為赤十字社。捌.其他相關事項

板橋教育的發源地---大觀書社

n      類別:書院

n      等級:國家三級古蹟

n      位址:台北縣板橋市西門街5

n      歷史沿革:

n      清咸豐九年(西元1859年),

n      大台北地區發生大規模的漳泉械鬥,死傷非常嚴重,林維讓、林維源兄弟是板橋漳州人的領袖,看死去的親友或是傷重的鄉親們,心中十分悲痛,他們想,如果漳州人與泉州人的仇恨,一直不能化解,不僅僅是死者無法安息,活著的人都要時時刻刻活在械鬥的恐懼中,因此,一定要想一個法子,消弭雙方的恩恩怨怨。

n      首先,他們將妹妹嫁給泉州人的領袖之一─莊正,他是一個讀書人,當時擁有舉人的功名。同治二年(西元1863年)林維讓、林維源弟出資,徐士芳貢獻部分土地,並集合地方紳民何正榮、廖五福----等義捐而創建「大觀學舍」由莊正主持,希望藉由教育的力量,化解雙方對彼此認識上的誤差,又提供互相往來的機會,在書社裡,以詩文會友,促進地方人士的和諧。

n      由於這樣的效果很好,板橋地區再也沒有出現大規模的漳泉械鬥,即使偶有誤會,也比較容易化解,不像以前,常常一言不和,就要拼個你死我活。因此,同治十二年(西元1873年)又將「學舍」改成「大觀義學」,免費提供漳、泉兩州的子弟讀書,甚至還供給生活費,讓到義學讀書的人無後顧之憂,專心向學。日據時代(西元1899年)日本人在「大觀義學」設立「枋橋公學校」(今板橋國小的前身),西元1908年將公學校遷到板橋國小的現址。西元1928年在書社的位置成立了私立板橋幼稚園,曾經廢止,民國五十六年幼稚園復校,並且改名「大觀幼稚園」,一直到今天。

n      『大觀書社』的成立不但促進地方上的和諧,對於教育文化的貢獻也非常大,又是板橋國小、大觀幼稚園的發源地,因此,它也成為板橋教育的起源地。

大觀義學命名的由來:

n      『大觀義學』位於舊板橋的東北隅,座南朝北,略為偏西。前臨城牆,後倚民宅,左為文昌街。取名為「大觀」根據碑文所言是:「義學之前,大屯、觀音山對峙焉,故名大觀。」當時的淡水河岸到大屯山一帶是漳州人的地盤,淡水河另一岸到觀音山一帶是泉州人的勢力範園,因此,取名「大觀」,除了是視覺上的感受外,另一方面,也希望漳、泉兩州人能互相交往、和睦相處,意義非常重大。      

祭典:

n      大觀書社又稱文昌祠,主神祀奉「文昌帝君」,希望能藉此保佑讀書人,因此每年書社都會在農曆的二月三日,也就是文昌帝君壽誕的那一天,舉行正式的祭典。同祀濂洛關閩五夫子、制字先聖、孔子等,民國五十二年,台北縣由於沒有孔廟,無法舉行祭孔大典,因此,就由台北市的大龍峒孔廟,分靈孔子神位到這裡。從此,台北縣每年國曆九月二十八日的祭孔典禮就在大觀書社舉行。

n        大觀書社的大門平常並沒打開,只有在孔子與文昌帝君誕辰的祭典上,才會以「啟扉」儀式開啟大門,表示對於孔子與文昌帝君的尊敬,並且在祭典最後,又以「闔扉」儀式,將大門關閉,因此,我們平時到文昌祠祭拜文昌帝君或是孔子時,都要從兩邊的側門進出。

n      由於大觀書社並不是真正的孔廟,沒有像「大成殿」這樣標準的文廟建築,因此,祭孔典禮上並沒有跳「八佾舞」,而是遵照傳統的祭典儀式進行,典禮包括樂起、啟扉、三獻禮、上祝禱文、望燎、闔扉等,場面莊嚴隆重,頗受縣市政府的重視。許多全縣性的運動會,也會選擇在大觀書社進行點燃聖火儀式,算是對「教育發源地」的敬愛與尊重。

祭品:

n      正式的祭典的祭品以上香、敬酒及三牲禮為主。而一般民間相信文昌帝君能保佑考生考試順利,考運特別好,因此,在祭拜文昌帝君時,就用一些發音相似的蔬菜來祭拜,希望能夠得到理想的成績。

n      例如:「芹」菜是希望讀書能更用功、更「勤」勞;蘿蔔又叫做「菜頭」,就是希望能有個好「彩頭」、好的開始;還可以用「蒜」來祭拜,代表「算」數能力會更好,拜「蔥」會更「聰」明,「桂」花則是希望沾一些「貴」氣,好讓考試順順利利。

建築特色:

n      大觀書社其建築本身經過多次改建,其正身結構仍維持原貌,雖出自漳州工匠之手,但裝飾不多,顯得樸素簡潔,沈穩莊重。民國七十四年八月十九日經內政部公告為書院類三級古蹟。

n        據碑文記載:「為屋二-------前為行禮出入之所,兩旁學舍十餘。前後有隙地可擴充,尚遲有待。」可知大觀書社是兩殿兩廊式的建築,兩旁還有數十間學舍(現為幼稚園教室),前後還有空地可擴充校舍。在西元20088月整修左側教室(以神的坐向言)時,還可看到土埆的牆壁。

n      屋脊是燕尾翹脊,脊上沒有裝飾雙龍或寶塔,沒有彩繪門神,以抱鼓石代替石獅,入內前殿左側(以神的坐向言)壁上有莊正書寫的「大觀義學碑記」,詳細說明義學創立的動機、經過及命名,右側是捐贈義學創建者的名冊。

n      抄錄大觀義學碑記原碑文,再加標點符號,讓讀者更容易瞭解

 

n      大觀義學碑記

程子曰:「治天下,以正風俗、得賢才為本。」余謂非必天下也,即一都一邑亦然。風俗必本人心,人心關乎士習。賢才不可遽得,當培養而玉成。然則化民成俗之原,興賢育才之道,莫要於建學立教。淡水海外荒徼,入版圖後。國初以前,癈為狉獉,開闢百十年,瘴雨蠻煙,悉為含鼓嬉游之宇。然地庶而人強悍,睚眦之怨,逞刃相仇,連年累歲,亡身破家不休。其性耶?習耶?不學不教之咎耶?淡北距塹城學宮百餘里,惟艋舺有學海書院,而甄陶未廣,壤孤村之士,既闉教澤,甚有漫分氣類,畢生裹足不登書堂者。民風之陋,士之頹,職是故歟?歲癸亥,余游寓於茲,思有以洗滌而振興之,商諸外兄弟觀林君維讓、維源,首倡義貲,創學舍於板橋東北隅,月集諸生攷課。余不才忝月旦,既砥礪其德,業亦柔和其心性。遠邇士人,翕然向風。邇來民無競心,有奮志,忝陋文風日振日上,而科名亦遂以踵起,則教學之明驗大效也。夫湮之開在人不在地,轉移風氣在士不在民,士為四民之首,一舉一動,關係民風。習端則民生觀感興起,日趨於善;漓則鄉里效尤放縱,日騖於爭。故為士者望隆,責亦彌重。諸生既誦法先聖,號稱衣冠之士,非徒株守章句,揣摩時尚,弋取科名而已。所當納身禮讓之中,以變移鄉俗為己任。修於身而型於家,日子弟鄉人言,出入友助,和親康樂,共為堯舜之民,興仁興讓,且徧國俗。中禮義之邦,文物之地,何能以加?茲余內渡十年,再遊斯土,深幸士氣民情,駸日盛。由是薰陶振作,使游淡北者,謂斯之風俗人才,冠絕海邦,豈不懿哉!惟義學之設,鳩貲僅二千金,而土木營構已逾五千餘,所建祀田三十石,及按攷課膏火費用數百金,皆觀察君昆仲捐勉成。恆產未謀,後恐難繼。寸心用是耿。而余以親舍白雲,未敢淹留,客路清風,無從恢廣。觀察君昆仲好義性成,始必能圖終,或後之君子有與余同志者,不獨諸生之感,亦余所厚望也。義學前,大屯、觀音山對峙焉,故名大觀。為屋二,中祀文昌帝君,券諸生之文明,奉濂洛關閩五先生,示學術之標準。前為行禮出入之所,兩旁學舍十餘。前後隙地可擴充,尚遲有待。余忝倡是謀,且兩登講席,敢不揣固陋而為之記。其貲姓名,另書他石。

n          同治十有二年癸酉中春 

n      溫陵  莊正並書

n      監工  楊早明

 

建學碑           類別:碑碣類            等級:第三級
位置:台北縣板橋市文化路一段23

一、歷史沿革:

光緒二十三年(日本明治三十年西元1897年),板橋林本源家族秉持其私人興學的傳統,利用「大觀義學」的場所,聘任日人岡崎伊太郎,創辦「私立國語教育所」。

光緒二十五年(日明治三十二年 西元1899年),就地改制為公立「枋橋公學校」,成為板橋地區第一所新式學校。隨著板橋的開發,人口漸增,「大觀義學」已不敷使用。林本源家族遂於光緒三十四年(明治四十一年 西元1908年)二月三日,以私人出資方式擴建「枋橋公學校」於今「板橋國小」校址,以提高當地台人子弟就學機會。乃豎立此一「枋橋建學碑」於校門口。

二、枋橋建學碑簡介:

n      放置於板橋國小進門處右側的枋橋建學碑,原於日本明治四十一年(西元1908年)八月豎立於枋橋公學校新建校舍旁,碑型圓首板,高303公分、寬165公分、厚26公分,碑文共681字,為一日式石碑。

n      碑首樣式簡單,只有篆額陽刻「枋橋建學碑」,為第五任臺總督佐久間佐馬太所篆,碑文內容為民政長官大島久滿次所寫,碑文由名書法家日下部東書碑,其書法取自六朝,工整樸素,七世廣群鶴雕刻,內容

n      記載著枋橋公學校的校舍面積、起造

n      過程、動支經費、對林本

n      源家族出資興學事蹟的褒獎與表揚。

n      枋橋建學碑於民國八十四年四月二十二日經由內政部公告為碑碣類三級古蹟,為目前臺灣僅存一座日治時期新建校舍所豎立的紀念石碑,亦為板橋國小前身枋橋公學,由大觀義學遷移至現址之重要見證。

三、建學碑現況:建學碑現主體完整,但在碑面與日本相關之人名及年號等,被人刻意破壞,且經過歲月風化,文字已模糊不清,板橋國小校方在碑文主體後方置一個用鋼板,書學完整的碑文,讓群眾瞭解其內容抄錄枋橋建學碑文如下:

枋橋建學碑        

               台灣總督府總督正三位佐久間佐馬太篆額 枋橋屬臺北擺接堡,而市肆殷盛,為擺接冠,林氏本源居之,頗負德望,先世憂文教不興,刱建義學曰大觀社,又於臺北倡建文廟,出貲助成西學堂。自改籍後,庶政鼎新,急於建學枋橋,則假大觀一宇,以充校舍。既歷十年,諸生日眾,而狹隘不足容矣。今林君爾嘉、彭壽、鶴壽、嵩壽、熊徵繼先志,請捐金建學校。政府許之,乃相地于枋橋東北隅,庀材鳩工。明治四十一年二月三日起工,五月二十五告竣。林君立碑記其顛末,具狀乞余為文,乃為之記,曰:「前後校舍,前則一,長一百二十三尺,廣二十三尺有奇;後則二,長各五十七尺,廣各二十三尺有奇,連接兩廊。前方中央架樓,高十有三尺,廣稱之。為室六,容席一百七十。都以煉瓦構築,雖無侖奐之美,然規制渾堅,信可經久用。工六千人,縻金二萬二千七百九十四圓,其二千二百七十九圓為政府補助。自經始至竣工,悉合圖案,以底有成。顧全台學校二百二十有八,大抵為新築,如艋舺、嘉義、宜蘭諸校,輒稱壯大而成于眾力,獨斯校成于獨力,尤為難得。允與諸校比隆,豈不懿哉!」

               按林氏家祖石潭君,名平侯,居新莊,開大姑陷番疆,擢柳州知府。娶王氏封淑人,生國華字樞北、國芳字小潭。以其地不便,移居枋橋,稱曰本源。樞北生維讓字巽甫,小潭生維源字時甫,維濂字敦甫,父子皆授觀察。當劉撫帥省三秉台政也,時甫為幫辦撫墾欽差,任開拓之務。又致意學事,獎勵具至,故人文漸興,頑獷之風,悉化為禮讓之俗。所謂蔚山川而開風氣者,非耶?而斯校之成,余甚嘉其後之有志也。

               抑是役也,台北廳長官加藤尚志屢來視,且舉落成式。祝曰:「今校舍作新,足以勵眾,他日其必有英才勃興。仰體朝廷,覃敷教澤,而一風化之意,以贊盛世之治。自今而後,余於諸生有厚望焉,諒哉!」茲併記而勒于石,以成林君之志,其亦可以風世也夫。

               台灣總督府民政長官從四位勳三等大島久滿次譔
正五位日下部東作書
明治四十一年八月                                     七世廣群鶴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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